摘要

2017年水利部印发《关于开展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的通知》,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截至2021年末全国已公布四批达标县(区),共计2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完成2020年北方地区40%、南方地区20%的创建目标。本文从完善节水评价标准、水资源费改税、提高水资源利用率和完善后续管理等方面提出建议和意见,希望提高评价标准的适用性,制定切实有效的节水措施,提高管理的系统性,因地制宜的推进节水工作。

  • 单位
    黑龙江省水利科学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