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洗钱犯罪的侦查不仅需要运用常规侦查手段,而且还需要巧妙使用控制下交付、特工行动、电子监控等特殊侦查手段。第117届国际研讨会与会专家对运用控制下交付、电子监视、特工行动这三种特殊侦查措施逐一进行了讨论,分析了使用这些特殊侦查手段调查洗钱犯罪涉及的问题,主要包括缺乏国内法律依据,缺乏技术人才和现代调查设备等资源,国际合作力度不够等。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和争议,专家们指出,各国应当加快立法步伐,加强国际合作,加强情报交流,加快研发新技术和新设备,培养训练有素的执法人员等,其结论对我国特殊侦查手段的立法、司法和执法具有参考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