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智能无论是在学科领域和研究对象的维度上,还是在理论基础和终极追寻的意义上,都具有认识论的性质,从而可以提出"人工智能就是认识论"的表述。这一表述使得人工智能的多面性和交叉性得到新的呈现。人工智能作为认识论,还具体体现为它具有科学化、实验化、技术化和工程化认识论的特征,从而在表述方式上与哲学认识论形成区别。两者之间同中有异、异中有同的关系,使得人工智能与哲学认识论可以协同前行,尤其是后者在前者的推动下能够不断拓展视界、走向问题和框架的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