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理智德性的理解

作者:斯蒂芬·格林; 王昕桐
来源:自然辩证法通讯, 2019, 41(05): 1-9.
DOI:10.15994/j.1000-0763.2019.05.001

摘要

在本文中,我阐述了理解可以以哪些方式被视为心灵之卓越状态(品质)或理智德性。在此过程中,我讨论了一个被忽视的问题,即:什么是一个有理解力的人?我说的不是一个理解自然界许多事情的人,而是这样一个人:在对别人进行评价时,她能够避免道德审判主义,进入别人的视角,并以同情的眼光看待他们。在这个意义上,作为一个有理解力的人似乎是一种性格层面的德性,它有趣地结合了道德和认知元素。在我们这个分裂的时代,它似乎也是一种特别需要的德性,因为人们普遍认为,社会之所以分裂,部分是因为相互理解的失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