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民意与刑事司法之间的关系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中一个敏感而又重要的话题。民意对刑事司法有积极的促进作用,但是在某些层面上又会对司法起到消极的妨碍作用。因此现阶段,我们既要尊重民意,又不能轻信民意,民意介入司法应该正当有度。本文试通过"平顶山天价案""许霆案""邓玉娇案"作为引子,然后分析民意与司法的关系,进而提出一些如何正当处理民意与刑事司法之间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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