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然而,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到底新在哪里?它与传统农村集体经济存在怎样的制度关联和制度差异?文章通过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回溯,并基于演化与比较制度视角,援引修正的“制度结构—行为努力—经济绩效”的分析框架,探究了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与传统农村集体经济在内涵、功能和成员属性及其资格获得,组织属性及其法人特征,产权特点及其实现形式,外部对接机制及其治理体系建设等方面的制度差异。文章认为,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实现由成员同质性向成员异质性,由政经合一组织向单纯经济主体,由“一大二公”、产权固化向产权明晰、产权开放,由村社法人地位缺失向特别法人地位等制度方向演进,同时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实现形式多元化、外部连接机制和治理机制呈现市场化等多维特征。新时代,以集体产权为纽带,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日益丰富其实现机制,日益拓展其“集体经济+”的经济连接机制,为乡村组织振兴和能力提升带来新的契机。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治理取向,需要兼顾集体产权逐利性和社区公共服务集体供给要求,确立其社会企业组织属性,支持产权开放性探索以促进经营创新,推行集体经济环境优化和内生能力建设双轮驱动,建立规范的混合所有制经营机制,完善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开放式经营“双重委托代理”机制,推动建立市场经营潜在风险的隔离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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