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财政部、卫生部于2010年12月颁布的《医院财务制度》(以下简称新制度)规定,医院原则上应当根据固定资产性质,在预计使用年限内,采用平均年限法或工作量法计提折旧[1]。同时,新制度对固定资产进行了分类,根据不同类别规定了相应的折旧年限。笔者认为,如此规定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做法在会计实务中存在弊端,与实际不符,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会计信息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