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的评价综合干预管理模式对医院药品不良反应(ADR)监测的干预效果。方法统计分析某院2013年1月~2014年12月(干预前)、2016年1月~2017年12月(干预后)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情况,比较实施行政干预、技术干预及信息化管理等措施综合干预前后药品不良反应上报数量和质量。结果经综合干预管理,药品不良反应上报例数由241例上升至471例;医生及护士上报比例由36.10%上升至39.41%、上报科室覆盖率由35.48%上升至74.19%、上报时限符合率由39.31%上升至45.91%、如实记录率由78.71%上升至92.12%,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0.05);不良反应类型勾选正确、名称书写规范、过程描述完整的比例分别从74.69%、68.05%、63.07%提高到83.02%、78.41%、72.33%,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0.05);新的、严重的不良反应报告比例从43.98%下降至40.67%,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结论综合干预管理可以有效地改进医院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

  • 单位
    广东药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