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我部于2017年10月24日印发了《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财会[2017]25号,以下简称新制度)。目前执行《中小学校会计制度》(财会[2013]27号,以下简称原制度)的中小学校(1),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制度,不再执行原制度。为了确保新旧会计制度顺利过渡,现对中小学校执行新制度及《关于中小学校执行〈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的补充规定》(以下简称补充规定)的有关衔接问题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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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财政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