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法院工作中存在两个老大难问题,一是"立案难",二是"执行难",随着司法改革的不断深入,"执行难"的问题逐渐得到解决,不仅民事诉讼法领域有相关规定,《刑法》条文中的第313条也是解决执行难的普遍措施,但是在具体司法实践中,对此罪的犯罪构成及表现形式仍有很多认定标准上的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