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耕还林工程本来是一个村庄、个体农民和国家之间没有利益冲突,完全可以实现多方共赢的项目,但仍在一些地方仍然遭遇了失败.失败的直接原因可以归结到政府的监管不力,但更深层次的原因可能是在基层治理中未重视村庄的共同体性质,使得国家工程遭遇了村庄共同体的不当抵制与忽视.国家的基层治理应重视村庄的共同体性质,尽力避免村庄共同体的合作产生消极结果.同时,基层权力部门应该挖掘村庄共同体的潜在价值,扶持村庄共同体的组织建设,构建国家政权与村庄之间良性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