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本刊讯】11月15日,国家发改委等五部门联合发布《高耗能行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2021年版)》的通知,旨在指导各地科学有序做好高耗能行业节能降碳技术改造,有效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2021版对炼油、煤制焦炭、煤制甲醇、煤制烯烃(乙烯和丙烯)、煤制乙二醇、烧碱、纯碱、电石、乙烯(石脑烃类)、对二甲苯、合成氨、黄磷、磷酸一铵、磷酸二铵等14个化工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并将于2022年1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