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辽宁省人民政府令第340号《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省政府规章的决定》业经2021年2月20日辽宁省第十三届人民政府第11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省长刘宁2021年2月26日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民法典涉及政府规章清理工作和我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要求,加快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省政府对有关规章进行了清理。现决定:废止《辽宁省铁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等7件省政府规章。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