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视阈下的劳动权是一项综合性权利,是由择业自由权与就业援助权为核心要素构成的一系列权利束。劳动权兼具自由权和社会权双重属性,它应受到宪法合理的限制。劳动权与公权力、私权利存在冲突,应通过比例原则与平等原则、倾斜原则与协调原则调适。宪法视阈下的劳动权具有可诉性,建立宪法主导下的法律保障体系,同时借鉴域外立法构建包括公益诉讼制度在内的司法救济和宪法救济模式,以确保劳动权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