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发挥行业协会引领行业创新发展的作用,进一步提高行业技术标准的时效性和先进性,弥补现行标准不能适应行业发展的现状,及时反映市场需求和技术创新发展,加快科技创新成果的规范性推广应用,并与现行国标、行标的制修订工作互补和相互支撑,根据国务院《深化团体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国发[2015]13号)、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民政部联合印发的《团体标准管理规定(试行)》(国质检标联[2017]536号)以及国家标准《团体标准化第1部分:良好行为指南》(GB/T 20004.1—2016)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