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刑法中的"国家工作人员"概念在过去的30多年中,总体经历了一个由扩张到收缩、又由收缩到扩张的演变,这种演变与国家的经济形态由单纯的公有制转向以公有制为主、多种经济形式并存的社会大背景是相联系的。同时,"国家工作人员"的立法界定之难与司法适用中的困惑,还与中国特色的政治制度和人事制度以及国家政治体制改革的发展方向有关。总的来看,目前在对国家工作人员的认定上采"公务论"比"身份论"更具合理性,但对"公务"的理解不能过于宽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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