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数据作为重要生产要素是数字经济时代竞争的核心资源和国家基础性战略资源。数据开放共享是驱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之引擎,数据价值的充分释放和合理分配有助于全体人民共享数据红利。当前存在的不同类型数据孤岛对数据开放共享均有阻碍。面向元宇宙时代,应当运用“平台-数据-算法三维竞争结构”(PDA范式)理论革新反垄断法以规制大平台数据垄断,以开放银行助推金融数据利用共享,以政府数据开放打造便民智慧政务。数据可携带权是推动数据流通的有益探索,但其难以释明数据价值分配问题,数据流通缺乏内生动力。“共票”理论能构建数据流通的内生激励机制,将技术治理内嵌入数据流通与价值实现过程中,合理分配数据价值,从而保障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促进共同富裕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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