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南京沦陷后,早被禁止的烟毒再度泛滥,严重破坏了南京社会秩序。对此,日军当局操控伪政权成立"禁烟局""戒烟局",并颁布一系列"禁烟"法规,搭建了一套所谓的"禁烟"体系。同时,日本军政当局还操控伪维新政府及伪南京市政当局设立以华中宏济善堂为核心的鸦片"公卖"体系,大肆贩卖烟毒。因此,日伪当局对南京烟毒泛滥的因应,名"禁"实"纵",其目的在于从中牟取暴利。日本军政当局是烟毒暴利的分配者和最大获利者,而伪政权则仰赖日本军政当局,从中获得小利,以维持伪政权的生存。日伪当局对南京烟毒泛滥的因应,在明面上塑造"厉禁烟毒"的表象,实则以此敛财,并将此作为调整日本军政当局与各级伪政权之间利益分配的重要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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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江苏省社会科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