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文章研究了政府在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服务中,政府与社会组织之间的协作问题。在理论层面的探索上,结合上海古美街道办的例子,进行研究分析。认为要构建政社协同机制必须基于三方面的努力,第一是政府层面:政府要设立专门的行政机构,负责政府购买事项;构建政府职能协同监督机制;支持社会组织的发展。第二是监督评估机构:公共服务项目的效果要发展第三方评估机构,并发挥社会的监督作用。第三是社会组织层面:社会组织要建立交流机制和实现资金来源渠道的多元化,保持自身的独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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