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本信用证若干问题剖析

作者:路清秀
来源:中国外汇, 2022, (06): 68-69.
DOI:10.13539/j.cnki.11-5475/f.2022.06.002

摘要

<正>当前正本信用证还有存在的合理性,无论是开证行、通知行还是指定银行应该基于良好的银行实务,相互配合,使信用证业务得到持续良性的发展。在国际结算实务中,开证行开立信用证,经通知行通知给受益人,受益人通过交单行或自行向开证行提交单据,信用证作为开证行有条件承诺付款的书面文件在这个过程中流转。早期信用证以纸质形式开立,经开证行签发的纸质正本信用证是通知行、指定行和受益人之间流转的唯一凭证,重要程度不言而喻。随着信息通讯技术的发展,

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