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业委会作为业主自治的重要实践形式,其强烈的维权导向容易造成商品房小区的自治困境。维权业委会通过精英主导的寡头化运作实现了对全体业主的精英替代,实质上确立了少数精英业主在小区的主导性地位,本质上是以抽象维权诉诸个体私利,结果造成业委会角色失衡及治理主体之间的关系对立。业委会作为业主授权形成的自组织,其功能面向不只是维权,而是将业主组织起来参与小区日常治理。维权和治理共同构成业主自治的完整内涵,这就要求业委会从功能定位和组织建设两个层面融入社区整体性治理,以解决问题为导向,开启沟通对话机制,形成多元主体合作共治,实现小区善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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