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案例】原告李某系某村村民,2017年所承包的土地被政府征收,因对补偿安置标准产生争议,向某市国土资源局申请公开其被征用土地的性质。该市国土资源局经审查后对其申请决定不予受理,原告李某将该市国土资源局起诉至人民法院。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21条、第24条之规定,判决被告该市国土资源局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5日内公开2011—2018年期间涉及该村的乡级基本农田保护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