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由于淫秽表演与淫秽电子信息间存在本质区别,网络色情直播行为当属淫秽表演而非传播淫秽品。基于此,放任平台内色情直播的网络直播平台经营不能被认定为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或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应承担组织淫秽表演罪的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