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城镇化的发展带来了农村经济的繁荣,同时也引发了农村环境问题。我国"重城市轻农村,先城市后农村"的传统导致目前农村环境治理立法上的缺失、执法上的偏斜、司法制度上的不健全,所以完善农村环境治理法律机制是当务之急。针对农村环境治理法律机制的缺陷,我们应在立法上针对农村环境治理进行专项立法,在执法上健全环境执法监督机制、提高农民环境保护意识,在司法上强化司法保障,加强法官素质培养,最终形成一套完善的农村环境治理法律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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