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以经典审计理论为基础,提出一个关于碳审计目标的理论框架。碳排放资源类委托代理关系中的委托人、代理人希望通过碳审计得到的结果是碳审计终极目标,而碳审计机构希望通过碳审计得到的结果是碳审计直接目标。碳审计终极目标和直接目标都可以表述为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和健全性,但对于不同的目标主体,其含义不同。从委托人角度来说,希望通过碳审计来抑制代理人履行碳排放经管责任中的代理问题和次优问题,具体表现为碳排放相关信息虚假、碳排放相关行为违规违法、碳排放相关绩效低下、碳排放制度缺陷;从代理人角度来说,希望通过碳审计来抑制上述四个方面的次优问题或者传递上述四方面问题不存在的信号;从审计机构角度来说,就是查找上述四个方面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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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南京审计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