柏克在伯林的自由分类中占有一个模糊的位置,如何看待柏克在现代自由主义中的位置是学界争论不休的问题。通过对现代自然法学派的批评,柏克阐述了其独特的自由观,这种自由观以财产权为线索,它超出了伯林的消极自由和积极自由的二元对立,引进了一种与财产权和历史变化相关的新自由,它表明就个体与国家的关系而言,个体具有"穿透性"和"封闭性"的双重面向。柏克的分析揭示出伯林的方案难以有效地对抗现代政治的根本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