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闽政文[2019]107号福鼎市人民政府:你市《关于福鼎市2019年度第八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请示》(鼎政地[2019]30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同意将福鼎市境内农用地36.6515公顷(其中耕地34.6185公顷)、未利用地0.2263公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