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京建发[2020]20号各区人民政府,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城市管理委、市交通委、市商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国资委、市重大办、市副中心工程办,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部署,统筹做好北京市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各项工作,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关于加强疫情防控做好建设工程复工协调调度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