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明确将评价幼儿作为幼儿教师必备的专业能力,指出幼儿园教师应能"客观地、全面地了解和评价幼儿",并"有效运用评价结果,指导下一步教育活动的开展"。科学有效地评价幼儿,了解幼儿身心发展的需要,是提高幼儿园教育适宜性和有效性的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