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制科自举制度述略

作者:卢洁
来源:河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20, 47(01): 129-133.
DOI:10.16366/j.cnki.1000-2359.2020.01.017

摘要

唐代的取士制度主要有常科和制举两大系统,这两大系统通常都离不开举荐环节。制举由天子下诏,内外官举荐,不定期举行,旨在选拔"非常之才"。内外官的举荐,可称"他荐",学者于此多有论及;他荐之外,还有自荐,亦即"自举",学者于此却很少注意。实际上自举也是制举的必备条件之一,众多文士亲历其事,并因此产生大量的文学作品,也是"取士文学"的重要构成部分,本文拟就此略作考述,并求教于方家学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