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项新型权利,“记录权”的主要功能在于保证记忆的完整性与真实性,对抗遗忘、删除和篡改。本文在回顾国内外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梳理了记录由“权力”向“权利”演变的历史;从权利主体、权利客体、权利内容方面厘清了“记录权”的权利结构;将“记录权”与被遗忘权、言论与新闻自由进行了比较,勾勒出了“记录权”的权利边界;从资源、方式、职能三方面分析了“记录权”对档案工作产生的影响,以期引发档案界对“记录权”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