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新修改的《刑事诉讼法》进一步的阐释了我国的值班律师制度,对值班律师的法律地位,即为被追诉者提供法律帮助也做了明确的规定。在我国现如今认罪认罚制度改革成为司法改革的核心内容之后,在此背景下展开的律师值班制度同国外值班律师制度有着迥然的区别。因此,在认罪认罚程序下,明确值班律师制度内涵,明晰值班律师制度存在的缺陷并加以完善,对进一步探索认罪认罚制度和值班律师制度的合理衔接有着重要的作用。

  • 单位
    四川轻化工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