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阳明与湛若水之所以就"格物"问题展开争辩主要是由于两者在某种程度上对对方思想有所误解。湛若水忽视了王阳明的"格物"在端正意念之余更强调对于实践的矫正;而王阳明也误认为湛若水的"格物"只是向万物寻求天理,未重视湛若水所讲的向外推致本心之义。在工夫论上,王阳明就天理之存有而言的"主一个天理"与湛若水就天理之妙运而言的"无一物可主"并不冲突。此外,王阳明更加注重"必有事焉"的实际践履,湛若水则侧重于"勿忘勿助"的省察工夫,但对两者而言,"必有事焉"与"勿忘勿助"均不可偏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