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京交停车发[2018]3号城六区交通委,通州、大兴、昌平、怀柔、密云、平谷、门头沟区市政市容委,顺义、延庆、房山区交通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政局,市停车事务管理中心,各共享自行车运营管理企业:为加强对本市公共自行车企业管理,进一步规范公共自行车运行秩序,提升其运营服务质量,现将《北京市公共自行车区域服务质量考核办法(试行)》印发你们,请各单位结合实际,认真组织抓好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