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是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然而,在传统经济管理模式的影响下,我国对国有企业的约束力不强。随着近年来,人们对于市场经济秩序的要求不断提高,越来越多的国有企业成为约束的重点。2015年9月王岐山同志明确指出,在国有企业发展的过程中,必须要将纪律与规矩作为第一原则,有效地把握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从而达到从严治党,稳定市场经济的效果。本文通过对当前实际状况的掌握,对"四种形态"监督执纪的实践进行分析,希望能够为我国国有企业的秩序稳定与健康发展提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