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既是各民族的权利,也是各民族的义务。民族地区乡村振兴是中华民族命运共同体认同的物质文化基础,为之提供法治建设是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进程中破解民族问题、推动各民族地区从“自我意识”转向“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要法治建设。《乡村振兴促进法》的颁布实施,有利于规范、强化民族地区乡村经济社会发展,巩固精准脱贫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体现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与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之间的法治关系、法律维度与建设进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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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绍兴文理学院; 长江师范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