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的?探讨超声引导下经皮微波消融治疗尿毒症性继发性甲状旁腺功能亢进(SHPT)术后全段甲状旁腺激素(iPTH)作为评判其疗效指标的临床应用价值。方法 回顾性分析2010年1月至2018年12月在海军军医大学(第二军医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和淮安市肿瘤医院接受超声引导下微波消融治疗的尿毒症性SHPT患者51例。依据消融策略的不同,将患者分为全消融组(30例)和非完全消融组(21例)。51例患者术前均进行对比增强超声造影(CEUS)和核素定位检查。非完全消融组术前对每个增生腺体完成细针穿刺提取物iPTH测定,全消融组术后均进行CEUS和核素检查,确认增生腺体是否完全消融。所有患者均完成术后9个月随访,分析比较两组术后血清iPTH水平的变化。结果 51例尿毒症性SHPT患者增生腺体共196枚均顺利完成消融治疗。两组术后1 h及1、3、6、9个月时的血清iPTH水平较术前均下降(P均<0.05);术后6个月和9个月时,非完全消融组患者的血清iPTH水平均高于全消融组(P均<0.001)。全消融组4 例患者术后6个月时血清iPTH水平发生反弹,非完全消融组4个月时8例患者发生反弹,全消融组出现血清iPTH水平反弹的时间晚于非完全消融组,且反弹幅度低于非完全消融组。全消融组患者术后血清iPTH水平出现反弹的患者比例低于非完全消融组[26.7%(8/30)vs 71.4%(15/21),P<0.05]。结论 仅以iPTH单纯作为经皮微波消融治疗尿毒症性SHPT术后疗效的主要指标存在缺陷,临床上应建立新的评价体系来综合评估该治疗方法的有效性。
-
单位淮安市肿瘤医院; 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军医大学; 南通大学附属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