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黔府函〔2022〕 58号省生态环境厅:你厅《关于报请批准实施<贵州省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专项行动方案>的请示》(黔环呈〔2022〕50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贵州省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专项行动方案》,由你厅印发并认真组织实施,按规定做好公开及政策解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