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大数据分析证明方式既能拓宽法官知识治理的路径,又能从司法运行角度反哺证据规则的设计与完善,还能倡导公正司法的时代理念,提升法官对证明机理的综合运用。大数据分析证明方式在司法裁判中不断试错,总体思维、容错思维和相关思维的缺失是大数据分析证明失范乱象的主要成因。以大数据分析证明方式的关联性为焦点,可从三方面规范其在事实认定中的运用路径:一是从人、事、物、时、空的五维向度来规制载体的关联性,二是从法官对证明方式的合理评价与科学采信层面来设计内容的关联性,三是从大数据预测的有限引入角度来探析大数据相关性的司法运用,以期为法官精准认定事实和科学高效裁判提供智识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