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标准必要专利禁令救济滥用行为排除和限制了市场竞争,损害市场竞争秩序和消费者利益,法院理应对其进行规制。但由于案件类型较新、技术性较强,法院在审理时便陷入审判经验不足、审判依据缺乏、审判模式选择困难等困境。因此,有必要在明晰中国标准必要专利禁令救济滥用司法规制存在的困境基础上,结合德国和欧洲法院在审理标准必要专利禁令救济案件时的司法经验,从反垄断司法审判依据、反垄断司法审判模式以及反垄断司法考量因素等方面健全中国标准必要专利禁令救济的司法规制体系,以期破解司法规制困境,从而维护相关市场的竞争秩序和促进技术创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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