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978—2021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共有62次有关“个体”的论述,形成了中国政府对“个体”经济治理的连续记录。这些论述可分为8类的功能论述、8类的措施论述。文章基于对这些论述的文本分析,将“个体”经济的治理分为三个阶段:1978—1991年的“初创阶段”、1992—2006年的“完善阶段”及2007年至今的“深化阶段”。从中国政府对“个体”经济的实践中可以总结出“个体”经济在中国经济中的三个面向的制度功能:作为非公有制的“个体”经济、作为创新动力的“个体”经济,以及作为民生载体的“个体”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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