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对陕西省青少年特别是重点青少年社会教育进行实证研究,发现社会教育机构以公办为主,分文化、文博、广电(传媒)、其他、特殊教育矫治五类。民办机构以基础教育阶段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为主。省政府、各地市和共青团三个渠道对社会教育的经费投入都不理想。同时,社会教育行政管理方面存在很多法律问题。从青少年角度,对其道德、法律知识、社会常识、谋生技能四个方面进行问卷调查,以普通青少年同重点青少年对比,分析两者在认知评价、教育需求、参加校外活动、新媒体影响等四个方面的异同。建议发挥社会教育在青少年全面发展中的作用,把社会教育作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重要手段,干预青少年的社会化过程并改善其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