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刘勰和柯尔律治都是关注作家创作过程的文学评论家,二者对文学创造的论述有诸多相似。他们对创作过程的探讨集中于两方面:第一,创作主体和创作客体的交融;第二,主体思想感情与作品语言表达的契合。虽然二者都认为创作过程主要包括这两大步骤,但是他们的具体论述仍有所区别。刘勰和柯尔律治都阐释了联想和想象如何促进主客体的交融,但是柯尔律治更强调创作主体的能动性;刘勰侧重于贴切地描绘事物以实现思想感情与语言表达的契合,而柯尔律治强调在写作中将主观精神融入客观物象中。除此之外,刘勰和柯尔律治也从不同的角度提出如何实现作品整体的首尾统一。本文将比较刘勰和柯尔律治对以上问题的具体看法,并将二者的文学创造理论置于不同哲学背景下进行讨论,以呈现中西不同的文化特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