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我国刑法第293条规定了四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包括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然而,也正是这一罪名,在实践中给办案人员造成了一定的困扰,也在理论界成为饱受争议的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