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互联网法院是我国原创性概念,是世界司法史上信息化背景下具有时代意义的创举,是人类法治文明的最新组成部分。它开辟了司法的新境界,在司法制度、司法原则、诉讼程序、法庭形态、审理模式、裁判规则等方面,有一系列适应互联网时代特点的重大创新,不能简单以具有工业文明特征、物理空间特点的传统司法理论为窠臼评判是与非。应当将“双线诉讼”模式与“单线诉讼”模式相区别,秉持“调适论”理念,使互联网法院的“双线诉讼”模式符合直接审理、亲历性、言词辩论等原则的内在实质要求和互联网纠纷审判规律。建议系统推进互联网法院“三步走”发展战略,进一步完善制度设计:总结改革经验,把握其基本规律;依法授权试点,确保改革于法有据;健全体制体系,实现互联网法院高质量发展,为世界贡献未来司法模式的中国智慧、中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