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改革开放30余年来,我国经济高速发展,取得的巨大辉煌的成就是世界瞩目的,但发展中所积累的问题也不容回避。贫富差距的鸿沟在不断扩大,两极分化、官员贪腐、权力扩张、资本横行。社会各种矛盾尖锐激化,经济发展不可持续,我国正处在一个新的拐点。当务之急是还权于民,从宪法和税收法律上确立和保障公民和纳税人的权利,改革税收体系,改革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确保人大和广大公民对政府财政预算的审批权和监督权,以宪法和法律的形式把政府权力关进笼子里,切实约束、限制政府的财政收入,节制政府开支,减轻公民和纳税人的税负,实现藏富于民、共同富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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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湖南税务高等专科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