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上海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未保工作)起步较早,早在1987年,就制定了全国第一部青少年保护地方性法规,成立了全国第一个省级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教育行政部门。34年来,在教育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上海立足特大型城市实际,坚持把立德树人和促进儿童全面发展作为根本任务,以立法统领未保工作全局,不断突破创新,形成了比较成熟的管理体制,建立了市、区两级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