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前新形势下,从大学治理的内在机制角度分析,高校审计问责还存在异体问责缺失、问责客体模糊、问责法治色彩不足、责任追究不到位等问题,审计问责作为大学治理的工具,要明确审计问责主体、客体、依据和问责条件,创新问责方式和方法,让审计问责对大学治理起到真正的推动与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