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上水下作业和活动通航安全管理规定》中第五条和第十八条的规定,文章从实际的施工作业的范围以及对附近海域影响等方面探讨了移动安全作业区在通航施工作业中的应用必要性,以保证施工区域附近船舶的通航安全、附近船舶的通航效率以及保障附近码头公司等的正常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