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黑政办规〔2021〕18号各市(地)、县(市)人民政府(行署),省政府各有关直属单位:为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切实保护好、利用好珍贵黑土资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意见》和《黑龙江省耕地保护条例》等规定,经省政府同意,现就开展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工作(又称“表土剥离”)提出以下意见。